咸宁市2024年青少年才艺大赛(书法、绘画)决赛入围通知
各位老师、家长、同学:
经专家评审,咸宁市2024年青少年才艺大赛书法、绘画类已评选出进入决赛的名单。
书法绘画类将通过现场决赛,决出最终奖项。请各位入围学生自带材料,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创作
地点:咸宁市图书馆三楼(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金桂路165号咸宁市文化中心东楼)
书法类 时间:8月8日 上午9:00-10:00,初中组,小学甲组
时间:8月8日 上午10:30-11:30,小学乙组
绘画类 时间:8月8日 下午2:30-5:30 ,初中组
时间:8月9日 上午9:00-12:00,小学甲组
时间:8月9日 下午2:30-5:30,小学乙组
书法入围决赛:
初中组:
蔡永礽、陈怡宁、程雨涵、邓嘉锐、丁家然、丁泰宁、方华侨、胡雅婷、黄嘉乐、黄云帆、黄钰欣、鲁致远、王子谦、吴骏泽、吴穗穗、徐诗婷、徐泽俊、徐子涵、杨书雅、余雯熙、袁梓萌、阚文睿、吴莯然
小学甲组:
陈飞扬、陈世康、陈毓松、董艺琳、高泽恩、葛恩志、胡艺钦、黄儒恒、刘璟睿、刘栩帆、刘易宸、孟儒沫、孟梓成、皮诗弘、邵宸皓、石安琪、谈学轩、万柳妍、王芷乐、王子铭、王梓瑜、王悦溪、吴李昊诺、吴林潼、熊翊君、徐璟菡、徐欣蕾、薛思越、颜筱芮、严文朗、杨佳璐、余江雯、余玥婷、袁梓贤、张锦轩、张伊琳、张奕扬、张芝榕、张梓航、章佩熙、赵辰熙、赵嘉乐
小学乙组:
艾玥辰、蔡易轩、曾艺涵、陈锦瑶、陈思行、陈雨轩、陈梓谭、程可欣、程姝冉、戴志成、丁浩宇、段楚钰、段思恬、冯梓夕、高梓睿、郭峻熙、韩沐言、何美希、何思儒、胡弘博、胡慕妍、黄安淇、季品臣、蒋依乐、李宸煜、李任航、李潇潇、李雨泽、刘汉翰、龙文睿、聂志轩、钱江洢、阮东哲、沈铭轩、盛佳琪、施雨辰、谭伊凡、陶辰安、万芳菲、王灏澄、王可怡、王良宇、吴佳昕、吴婧一、夏婧琪、谢依瑶、徐孟瑶、徐启航、徐瑶、徐昀录、许紫君、闫昕雨、尤菡滢、于子越、余紫萱、张彩玲、张佳懿、张可依、张梓墨、张梓怡、赵玺杰、郑天佑、钟妙涵、周瑾萱、周钟秀
绘画入围决赛:
初中组:
艾学铭、班羽彤、蔡宇萱、陈苜梓、陈芷芹、程子郡、但芑颜、邓学妍、高涵泽、高允萌、龚思怡、黄家妮、黄熙雯、计乐萱、简江谐、金晨依、来天伟、李佳萱、李思禹、李欣奕、刘涵、刘睿婕、刘思琪、刘依琳、刘芷念、陆玥霖、罗子谦、梅吉、孟艺玮、彭宇悦、阮怡薇、沈峻熙、施静、宋紫妍、谭旻仕、唐雨兮、万俊皓、王芳乐、王若冰、王雪瑶、王亦凡、王子怡、翁雅琪、吴莎莎、吴思昱、吴泽鑫、吴子越、谢浩、熊佳欣、徐钰涵、徐子安、寻贝、杨可烨、易晓娴、尹炘怡、喻霜霜、袁可、张佳敏、张思琦、张翼、张云子、赵妍雅、赵祎菡、镇妙涵、镇哲之、周欣妍、周幼琳、朱雅丽、朱寅初、朱紫怡、祝永康
小学甲组:
余玥淇、卜锦毅、蔡佳钰、曾馨玥、陈佳蓓、陈乐陶、陈明睿、陈书画、陈希妍、陈信妍、陈宇泽、陈梓妍、程喆、邓至善、邓紫桐、董晨汐、段欣荣、范诗涵、付泓睿、高睿妤、郭高皓、何欢语、何琪、何若语、华晓昕、黄乐宸、黄歆芸、黄子锐、贾诗玥、贾子轩、雷书茵、李佳薇、李永灿、刘恩宇、刘皓予、刘文铄、刘雅晴、刘奕宁、罗阳若熙、莫墨、阮博宇、盛夏、施若依、施羽彤、孙梦瑶、孙钰菡、田欣蕾、童思研、万俊钧、汪羽龙、汪泽芃、王晨曦、王莜苒、魏熙凡、吴军平、吴娉婷、吴文钊、夏恒心、谢旻君、谢致远、熊上博、徐晨希、徐霁玥、殷超旭、喻嘉攀、张蓝兮、张若兮、张雯雯、张煜杰、张远谋、张梓菱、张梓轩、镇宁、镇淇钰、钟淑彤、周墨妍、周一鸣、朱盈和、朱宇东、祝紫琳
小学乙组:
曾禹萌、毕一航、毕雨苏、蔡子怡、陈凯泽、陈倩倩、陈瑞欣、陈羽涵、陈雨泽、陈知煊、陈子伊、成诚、程禹哲、戴鑫悦、但宇轩、方梓恒、龚奕凡、郭欣妤、黄诗娅、黄淑媛、黄语暄、黄紫雅、蒋熙雨、乐彦呈、李蕊涵、李思琪、李欣玥、刘宜彬、刘紫瑞、柳文悦、卢嘉馨、栾欣语、吕思錡、毛笑寒、毛梓铭、梅若彤、聂紫琪、邱星如月、阮锦添、阮子骏、佘梦希、沈忆萱、盛景泽、盛雅彤、万骁毅、王佳乐、王思涵、王怡涵、王紫萱、吴萌、吴思敏、吴馨玥、吴嫣倩、谢玉瑶、熊诗涵、徐璟彦、徐鸣蔚、徐舒窈、徐雅灵、徐昀、颜紫萱、杨宸宇、杨晨熙、杨馨月、叶蒙蒙、余承恩、余曼嘉、余世健、余欣洋、余悦(银桂学校)、张灵汐、张盺瑶、张馨妍、章奕梦、周成骏、周汉琳、周颜、周芷倩、朱丹彤、朱梓宁
附决赛具体事项
一、赛前准备:
参赛者需自带创作工具材料如纸、笔、画板、颜料等,国画、书法参赛者需自带毛毡、笔洗等。
参赛者自带纸张应按照以下规格:
绘画类:国画作品不超过4尺三开,其余绘画作品尺寸不超过4开或A2大小;
书法类:软笔书法作品不超过4尺,硬笔书法作品不小于8开或A3大小。
二、现场准备:
参赛者需带身份证(户口本)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进行身份核对,进行签到并根据名字牌找到座位。比赛现场将提供清水供洗笔,参赛者需自备毛巾或纸巾擦拭笔头。家长可提供帮助,但需要在比赛前10分钟完成并退出考场。
参赛者独立进入比赛区域,在指定区域进行创作,不得随意走动或干扰他人。
参赛者不得携带手机进场,如有问题可举手示意工作人员处理。
三、创作过程:
书法创作时间默认为60分钟,如有需求可请示延长,但最长不超过90分钟。绘画创作统一为180分钟。
创作过程中,书法可携带所写内容打印文件,不能携带碑帖书法复印件,绘画不得携带参考临摹资料,需独立完成作品。
如遇特殊情况(如笔墨用尽、纸张破损等),需举手示意工作人员处理,不得擅自离开座位。
四、作品提交:
作品完成后,参赛者需将作品放置在指定位置,并等待工作人员统一收取。
参赛者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标注姓名、学校、年级及组别信息(此信息在评审过程中将被遮盖)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:
保持赛场秩序,不得喧哗、打闹,尊重评委及工作人员。
参赛者需遵守比赛规则,如有违规行为,将取消参赛资格。
获奖作品将有机会在相关展览中展出,参赛者需同意主办方对作品进行拍照、录像等宣传用途。
六、地点:
咸宁市图书馆三楼(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金桂路165号咸宁市文化中心东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