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,引导青少年向祖国献礼,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,切实发挥好新时代青少年的先锋模范作用。同时,为我市文明城市宣传出力添彩,展示我市青少年校外艺术教育成果,积极营造有利于我市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校园氛围,推动青少年素质教育蓬勃发展,市教育局、湖北科技学院、市文旅局、咸宁日报社举办“香城春潮 启航新程”咸宁市2024年青少年才艺大赛。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咸宁市教育局、咸宁市文旅局、湖北科技学院、咸宁日报社
承办单位: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、湖北科技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、咸宁市文艺评论家协会
二、活动名称
“香城春潮 启航新程”咸宁市2024年青少年才艺大赛。
三、参加对象
咸宁市中小学在校生。
四、大赛赛项
(一)书法
主题:书写正能量,弘扬新风尚
参赛对象:全市中小学生均可自愿参赛。分小学甲组(一至三年级)、小学乙组(四至六年级)、初中组、高中组四个组别。每人限报1件作品,每件作品可报1名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不局限中小学在职教师,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。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,相关信息不得更改。
内容要求:体现中华优秀文化、爱国情怀以及反映积极向上时代精神的古今诗文、楹联、词语、名言警句。当代内容以正式出版或主流媒体公开发表为准,内容主题须相对完整,不允许改编、自创以及网络文本。
(二)绘画
主题:随手绘我家,展示新咸宁
参赛对象:全市中小学生均可自愿参赛。分小学甲组(一至三年级)、小学乙组(四至六年级)、初中组、高中组四个组别。每人限报1件作品,每件作品可报1名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不局限中小学在职教师,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。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,相关信息不得更改。
内容要求:咸宁的山水风光、地标建筑,能体现咸宁的特色文化、风土人情。
(三)音乐
主题:壮丽75年,唱响新时代
参赛对象:全市中小学生均可自愿参赛。分小学甲组(一至三年级)、小学乙组(四至六年级)、初中组、高中组四个组别。独唱及独奏每人限报1件作品,乐队组合唱、小合奏或重奏每组限报1件作品。每件作品可报1名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不局限中小学在职教师,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。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,相关信息不得更改。
内容要求:
1.独唱:演唱自选歌曲一首。
2.乐队组合唱:人数不超过6人,演唱自选歌曲,或自创歌曲一首。
3.独奏:演奏自选乐曲一首(竖笛、口琴、口风琴等课堂教学乐器除外,吉他类仅限古典吉他)。
4.小合奏或重奏:人数不超过6人,不设指挥,演奏一首作品,时长不超过6分钟。
(四)舞蹈
主题:锦绣新咸宁,舞出强国梦
参赛对象:全市中小学生均可自愿参赛。分小学甲组(一至三年级)、小学乙组(四至六年级)、初中组、高中组四个组别。独舞每人限报1件作品,双人舞或小团队舞每组限报1件作品。每件作品可报1名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不局限中小学在职教师,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。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,相关信息不得更改。
内容要求:
1.独舞:表演自选舞蹈片段,时长不超过5分钟。
2.双人舞或小团队舞:人数不超过4人,时长不超过6分钟。
五、赛程安排
(一)时间安排
5月-8月,在全市范围开展四大赛项作品征集初选活动;
8月初,选手到指定地点进行复赛,进行现场创作(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),评出决赛入围作品;
8月中旬,举办决赛。选手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创作(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),评出决赛获奖作品。
赛后获奖作品将通过比赛官网、咸宁文旅、咸宁教育、咸宁日报微信公众号或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展览。
(二)报名与初赛作品报送
2024年6月3日至7月10日(截止)进行网上报名和初赛作品报送,统一在“咸宁市青少年才艺大赛官网”(http://www.xncyds.cn)上进行。为保证评审在公平、公正的条件下开展,投稿作者需认真填写报名资料,务必使用真实姓名。线下邮寄报名,请附报送信息:类别、组别、作品名称、参赛者姓名年龄性别、县市区学校、联系方式,指导教师(非必填)。邮寄地址:湖北科技学院中心校区揽胜楼1507办公室 王老师 18018762912。
书法作品中,硬笔类作品须使用规范汉字(以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为依据),字体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,用纸规格不超过A3纸大小(29.7cm×42cm以内);毛笔类作品鼓励使用规范汉字,因艺术表达需要可使用繁体字及经典碑帖中所见的写法,字体不限(篆书、草书须附释文),但须通篇统一,不得繁简混用。用纸规格为四尺三裁至六尺整张宣纸(46cm×69cm至95cm×180cm),一律为竖式,不得托裱。手卷、册页等形式不在参赛范围之内。
书法、美术作品提交照片,要求是作品正面照片,要完整清晰,无遮挡和反光;照片只允许适当裁剪、明暗调整、对比度调整、色彩平衡的调整,不允许有任何水印,JPEG格式、不小于2M、不大于10M。
音乐、舞蹈作品提交录制视频,要求mp4格式,分辨率1920×1080,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,声音同期,不得后期配音合成,以单独文件呈现,大小400M内。
如因作品原创性等知识产权造成任何法律责任,后果由作者、监护人及指导教师自负。
六、奖项设置
四大赛项中各组评选出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优秀奖20名。全市另设优秀组织奖10个、优秀指导教师奖30个。获奖人员发放奖励证书,并在《咸宁日报》公示。
七、有关事项
1.本次评选及展览入选的最终名单将在比赛官网、咸宁新闻网、咸宁教育局、咸宁文旅局等微信公众号平台、官方网站统一公布,届时作者可上网查阅。
2.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评费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参赛学生收取评审费、报名费。
3.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件,报送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免费公益使用,主办方有权将作品用于活动宣传、出版、展示、媒体播放等用途。
4.评审专家团队由湖北科技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、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、咸宁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,确保评审指导的权威性、比赛成绩的专业性。
八、活动要求
1.市教育局、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次比赛的指导、监督,确保比赛的公开公平公正。
2.湖北科技学院负责作品的评审、展览,确保作品的品质和价值得到充分展示,为创作者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。
3.咸宁日报社负责做好本次比赛的宣传发动、宣传报道、获奖作品展示,营造氛围让全市中小学生自发自愿广泛参与,提高全市学生素质教育。
九、活动联系人
张 莹 19071502775
朱亚平 13797251577